关于2021级新生必缴费用项目的补充说明 - 通知公告 - 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|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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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级新生必缴费用项目的补充说明
发布时间:2021-10-26 10:39:49 撰稿:【财务处】 编辑:admin 浏览次数:60050
根据《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》(沈医保发﹝2020﹞24号)文件指示精神,2021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已由原170元/人/年调整至200元/人/年。新生录取收费由原来510元/人调整至600元/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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